上文俗称的彩礼主要产生于纳征环节,即取“纳币以成婚礼”之意,这里的币又是物和钱的泛指。而《周礼》中记载的“无过五两”至今争议较大,这主要是由于古代物品和计量单位与今有差异而造成。但不可否认的是古代对于不同阶层的婚姻彩礼都做出了量的规定,如西周天子在纳征环节要送出七寸宽的“谷璧”,诸侯则加“大璋”,这些玉器跟普通士卿的布匹、钱粮比起来就更为奢侈了。
说到不同阶层的彩礼标准,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尤为突出。如曹魏时的诸侯娶正妻,需下皮、马、大璋、绢190匹;到了西晋时期,同样是诸侯娶正妻,绢用300匹,这还不包括钱财,这也是魏晋以来门阀氏族发展至顶峰的一个主要原因,一个家族官品较高者,会联姻地方巨富,达成政治与金钱的结合,地方巨富往往会通过数倍于男方聘礼的钱财作为嫁妆,这个嫁妆自然就成为男方高官的“政治献金”。
在“上品无寒门、下品无氏族”的九品中正选官制下,门阀大族成为国家机器的操盘手,直接影响了二三百年的政治格局。“氏族之盛,实系于冠冕;婚姻之道,奠先于仁义。乃有新官之辈,丰财之家,慕其祖宗,竞结婚媾,多纳货贿,有如贩鬻。积习成俗,迄今未已。自今以后,明加告示,使识嫁娶之序,各合典礼,知朕意焉。其自今年六月,禁卖婚。
”——唐太宗氏族门阀的衰落一般认为始于隋朝的科举制,其实在唐朝太宗时期,政府对婚姻的干预也是一个主要因素。唐太宗称氏族门阀之间的联姻属于“卖婚”行为,好比今天我们对女方家庭索要巨额彩礼俗称为“卖女儿”,太宗认为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婚姻的初衷,违背了古代圣人礼教,且对于政治集团的形成起到决定性作用,因此下发了“禁卖令”。
虽然这个政策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,但体现出封建统治者对于高额彩礼带来的蝴蝶效应加强了重视。这种重视不仅体现在政治团体中,对于普通百姓的婚姻干涉也是唐太宗仁政的典型案例。汉代有文献记载“一飨之所费,破毕生之本业”,也就是说男方家里办了一场婚宴,几乎花光了半辈子的积蓄。这个数据可能不够直观,同样在汉代的东方朔,初为公车令时岁俸六百石,娶妻聘金十万钱,有学者曾推算西汉初的一钱约为今天的28元,也就是说一个公车令的小吏娶妻聘金都花了280万,好在东方朔家底宽裕一些,若在普通小吏与百姓之间,这样的娶妻成本着实惊人。
历代的管理者也针对这个问题实施过一些政令,如南北朝刘宋规定“女子十五不嫁,家人坐之”,这就从法律层面规定女子必须在十五岁前嫁出去,否则父母就得坐牢,这样一来女方家里顾不得索要彩礼,有男方提亲时,恨不得倒贴彩礼送出女儿。“其庶人男女无室家者,并仰州县官人,以礼聘娶,皆任其同类相求,不得抑取。若贫婁之徒,将迎匮乏,仰于亲近乡里富有之家,颐多益寡,使得资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