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送,就送的让她记得住你。第二种:请领导一家吃饭,如果觉得第一次送围巾、羊绒衫之类的东西,不方便开口,那么,就送家乡特产。这样,好说话,便于领导接受。土特产,要选择精致的,别搞一大堆东西,好像是发福利似的。领导家里不缺那些福利。要送就送领导没有吃过的东西,让他记忆犹新。至于是不是你家乡的土特产,任由你说啊。
该不该给领导送礼?
送了礼领导还老是找麻烦怎么办?
经常找下属麻烦的所谓领导,是职业道德的问题;如果收了下属的礼还老是找麻烦,那就是人品的问题了。对于这样的烂人,一是上帝会惩罚他,因为道德是人类与上帝的共同约定;二是可以按时原则和法律来应对,因为法律是所有人都要遵守的共同契约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上帝会惩罚无德之人。汤XX是某单位原来的领导,喜欢玩弄权术勒索好处,特别是逢到要调工作的同志,总是找各种借口不签字放人,但只要红包到位,什么借口也没了。
小任是刚工作二年的新人,通过考试拿到去另一家工作的调令,但汤XX借口没人接替工作,不好放人。小任给了1000的红包(当时她的工资只有3000左右),汤也收了红包,但还是借口不断…小任实在想不出办法,就在办公室与同事谈论此事,一位老同事对小任说,你再给2000试试…果不其然,汤再次收了红包,拿起笔就签字。
由于汤贪心十足,口碑烂的一踏糊涂,大家平时都敬而远之。没想汤的儿子结婚后,生了个脑摊的孙女,花费了所有的积蓄来康复训练,还没能自理生活。孩子果然是不幸的,但这也许就上帝对汤XX的报应吧…行善之可嘉在于内心安详;作恶之可怕在于自己知道!法治社会,法律和法规是最好的免费保护神。李华家房子搬迁,没有谈好补偿事宜,更没有拿到补偿款,房子就被拆了。
为了讨回公道,去法院诉讼要求依法补偿,法院也受理了。但拆迁方仗势独特资源,让一个自称是警官的人打电话给李华,约他调查相关事宜。没想到李华直接回复,补偿事宜法院已受理此案,警察已无权调查;如果要调查也可以,但必须告知警号和出示书面通知。结果那个人再也不打电话了,此麻烦也没了。丁锋是做广电工程的,有一次通过接近成本价投标,中了另一投标人的“囊中物”。
结果麻烦来了,甲方派人约谈丁锋,指明所有元器件必须使用符合国标的品牌,而实际情况是,有部门元器件只有企业标准,而没有国标…丁锋按照工程行规处理,但甲方不吃这一套;于是丁锋也按原则办事,向甲方指明某些元器件只有QB,而没有GB,统一要求用GB属于故意刁难,他要到上级监察机关实名举报。结果,甲方再也不提无理要求…法治社会,有时遇麻烦找法律法规,比找人和送礼还管用!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