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如吴亦凡、王力宏、李云迪等。热钱快钱不好赚了,现金流面临危机→心理压力增大→需要抚慰→增加娱乐频率、深度、广度,或是增强从操控/践踏人性中索取的快感→增加暴露风险。也就是说,热钱快钱不好赚了,现金流面临危机→节省处理烂摊子的预算→增加暴露风险。总之,人性的弱点实在太多了,底层没有机会得到诱惑,或根本无力承担被诱惑的代价,因而一厢情愿或不情不愿地把道德视为当然,失去对人性的想象力,失去想象人性的勇气。
时刻以罪恶揣度人性,才能对约束人性的规则及制度建设理解得更清晰,更重要的是,才能更珍惜人性的闪光。而不是天天“三观碎了一地”,乃至无意间用幻灭来为自我迷失提供借口。不得不感叹一句:娱乐圈这么多的人渣为什么可以赚这么多钱。三、先有德艺,再谈事业,此时此刻我必须要说——“娃哈哈宗馥莉干得好!”如今看来,如果娃哈哈的代言人依旧是王力宏,此时娃哈哈的品牌形象就已经受到破坏了,是可以要求代言人进行经济赔偿的。
幸好,已经解约了,算是万幸中的万幸。其实,在明星艺人的品牌商业代言合同中,我不得不提醒品牌方,在聘请明星作为品牌形象代言人的时候,要充分考虑到演艺圈的风险问题,主要包括道德风险和法律问题等。出轨等不良作风问题,将有可能导致其道德评价降低;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,也将有可能导致其违法犯罪并受到法律处罚。
因此,我建议品牌方在明星艺人商业代言合同内容中一定要加入【道德条款】,具体内容如下图。比如说,英菲尼迪汽车品牌,我觉得此时此刻法务部已经可以开始准备向王力宏方面要求赔偿了。天下熙熙皆为利来,天下攘攘皆为利往。凡是进入娱乐圈名利场,成为偶像明星演员的,我建议要把崇德尚义四个字刻进骨髓里。毕竟动辄千百万粉丝的公众人物的影响力,远高于素人。
若是粉丝都有样学样,那后果可怕至极。先有德艺,再谈事业,德行和文化素养,至关重要。无论你是素人,还是明星,这是身为人必备的品行,就像盖房子,“地基”不扎实,那房子坍塌,也是早晚的事。乌烟瘴气的贵圈,对于艺人品行,我们确实该白纸黑字地立立规矩了。最后,今年是个吃瓜大年,诸多事件的发生,证明我们面对娱乐圈这个大染缸应该去魅,不管是怎样的童年偶像,都应该把作品和人区分开来,不要盲从偏信,狂热不是热情,它不是一种能量,只是一种内在不安的宣泄,盲从不是爱,它不是对真实世界的悦纳,而是对真实自我的逃避。
王力宏明明知道离婚会损失很多代言费,为什么还要离婚?
错了,他不知道。而且一开始他发的离婚声明,对他毫无影响呀!甚至还在那两天签下了一个汽车代言,可谓是又得单身又有钱赚 简直就是美滋滋的生活了!可他想不到的是,这种美滋滋的日子过了两天就被他老婆给锤破了!李靓蕾发文直接锤他出轨,召/妓,跟已婚妇女不正当关系。因为王在发出离婚声明后有些八卦人士造谣到李的头上,而李让他发声明解释一下,结果王力宏不肯,他让一个女人背受骂名,躲在后面,一点担当都没有,这才导致李不留情面出来锤他的。
李出书后,公众一片唏嘘,王力宏“优质偶像”的虚伪面目暴露无遗。他们才知道,他是这样的人渣,大众不会留下这样的明星去伤害青少年,所以他失去了很多代言,损失惨重。所以离婚并没有导致他的背书丢失,只是暴露了他的虚假人格,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渣男后才丢失的。也许他现在后悔的不是离婚,而是他没有安抚李靓蕾的情绪!如果当初李被造谣,他一定会出面解释。估计李后来也不会发声明了,还能继续做他的优质偶像。